12/28/2010

哲若尼莫:美国精神的完美体现

哲若尼莫生在Gila河上游的炽热卡瓦群山之中。阿帕奇文化,与任何发达的文化一样,有自己的历史和信仰。哲若尼莫在这些宗教和历史的教育下长大。阿帕奇人相信他们是一个名叫Usen的神创造的。他后来回忆:“当Usen创造了阿帕奇的时候,他也在西部创造了他们的家,当他们需要吃饭的时候,给他们谷物,水果和狩猎;他给他们适宜的气候。他们唯一需要的是衣服和棚顶。”他还说 :“如每一个印第安婴儿一样,太阳温暖着我,风坚硬了我,树提供了我的棚顶。”他是在大自然里长大的男孩子。这种生活方式教会他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生活,教会他尊重和热爱生他养他的群山,教会他爱,教会他永远不背叛诺言。


哲若尼莫是个一诺重千斤的男人。在男子打猎女子采集的经济文化里,男人的诺言是一个人的生命。这种对诺言的高度承诺,是哲若尼莫一生的原则之一。当别人背叛诺言的时候,他无法忍受不公正,总是揭竿而起。哲若尼莫的祖父,是阿帕奇部落的首领。他自己身材高大,健壮,灵活,消瘦,很小的时候,就有过人的勇气和力气。十七岁他结了婚,求婚的礼物是一群小马。在阿帕奇与墨西哥强盗的不停的进攻和战斗里,哲若尼莫因为勇敢和无往不胜而赢得了“哲若尼莫”这个名字。刚直,刚正,勇敢,英俊,才华(打猎和打仗的才华)横溢,哲若尼莫生来就可能是未来的首领。

可惜他生在白人殖民主义扩张的时代,可惜他生在工业化席卷美洲的时代,可惜他生在铁路、电报改变了白人生活方式而白人又把这种方式强加给他们所遇到的一切文化的时代,可惜他生活在阿帕奇上千年的传统生活方式即将结束的时代。而他,对此全然不知。阿帕奇没有文字,他们的历史是口述的世代相传的群体记忆。哲若尼莫学习历史,可是从历史的开始阿帕奇就这样生活,他对部落之外的文明,毫无所知。

在他刚刚做武士的时候,哲若尼莫有一次深刻的宗教体验。在祈祷与沉思之中,他听到一个声音四次对他说:“你将刀枪不入。我将保护你,把射向你的子弹推开,把你的箭推向你的敌人。”这次的奇异的经验让他信心大涨,他迅速地从一个普通武士升为最高级的武士。哲若尼莫只是一个武士,从来不是部落的首领。阿帕奇人的部落首领是Cochise。 在Cochise的领导下,武士的哲若尼莫,虽然受过很多次伤,却从来没有倒下过。这更坚定了他是神佑的武士的信念。

1858年,他快三十岁了,第一次遇到白人。阿帕奇人听说白人在丈量他们部落以南的土地。他们非常不解,不知道白人干什么。出于好奇,他们去看。由于没有翻译,他们不知道白人的目的,他们跟白人握手,承诺他们从此就是兄弟。 阿帕奇人把自己的驻地挪到跟白人做邻居。他们跟白人交换东西。他们给白人鹿皮,毯子和小马,白人给他们钱。“我们不知道钱的价值。但是我们保留着这些钱。后来从纳瓦河人那里我们得知钱的意义。”

他们每天都看到白人用奇怪的东西丈量土地,并用东西标志着他们的丈量结果。阿帕奇不明白这是什么。“他们是好白人,可是我们为他们感到遗憾,因为他们来到西部这里,他们不是武士,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白人。”从阿帕奇的角度看,白人不是武士,无法打猎,哲若尼莫为他们感到遗憾。哲若尼莫以为世界仍然是武士的世界。

十年后,白人的“武士”来了。哲若尼莫感到不理解。他们在阿帕奇山口(Apache Pass)的群山之中建立了兵营(Fort Bowie)。他们驻扎下来,“他们开始的时候对我们还友好,我们并非不喜欢他们”。可是不久,“他们就开始对我们做错事。虽然他们没有对我做错什么事,但是我的部落里,有人遭受到了不公正。”哲若尼莫决定用武力解决问题。他是武士,他知道白人的“武士”的武器比他的好多了。

哲若尼莫不知道的是,美国政府派来的军队是保护白人殖民者并驱赶本土人到保留地去的。哲若尼莫以及任何本土美洲人都不懂得美国政府在做什么,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是“美国人。”这是一片辽阔的大陆,外来人来了,本土人并不知道这些外来人的目的。阿帕奇武士也没有胜利的可能。

1861年,阿帕奇当时的首领Cochise被政府军队绑架了,双方之间的战争开始。当然,这场战争的开始就是不公正的。战争持续了十几年,最后,本土人不得不屈服,同意美国政府的条件,阿帕奇人留在炽热卡瓦群山地区,美国政府将把这个地区建为保留区。阿帕奇人同意留在这个保留区里。1874年, 阿帕奇的首领Cochise去世。美国政府不遵守诺言,决定把阿帕奇人迁移到圣卡洛斯去。圣卡洛斯在Gila河的下游,主要是高原地带。阿帕奇人搬到近三百多里路以外的圣卡洛斯。很多人不适应这里的自然条件。美国政府要他们耕种玉米而生活。阿帕奇人不会种玉米。哲若尼莫完全不适应农耕生活。他带领一小部分人逃出圣卡洛斯保留地,在与墨西哥交界的群山里,靠劫持火车物资等维持生活。

1877年,在一次战斗中,哲若尼莫被捕。这是他一生唯一的一次被捕。他从送到圣卡洛斯,在被监禁了一段时间后,他被释放,但是要求不许离开保留地。作为武士的哲若尼莫,不可能遵从他不尊重的权威的命令。他还是逃出了圣卡洛斯,成为被美国政府通缉的犯人,在他自认为家乡的炽热卡瓦一带的群山里隐遁躲藏。他成为美国报纸上的头号印第安罪犯。

1879年,在躲藏了两年之后,他的跟从基本被杀光了,五十岁的武士决定投降。他回到圣卡洛斯,在那里住了两年。一天,阿帕奇人的萨满医师在行医的时候被政府军队无端地杀死,哲若尼莫热血沸腾,宣布再次起义逃跑。带领着一群人再次逃回他的家乡炽热卡瓦群山地带。1882年,为了拯救在保留地的他的人民,他带领他的一小部分武士,进入保留地,把大批阿帕奇人带出保留地。结果当然是悲剧性的。很多的阿帕奇妇女和儿童死于战斗中。关于他的报道充斥在当时的报纸上,报纸开始了一个绞死哲若尼莫的运动。

1883年,精疲力竭的哲若尼莫通过人给来围剿他的库克将军带话:如果他的人民将得到保护的话,他愿意回到圣卡洛斯去。库克同意了。哲若尼莫劝他的人民回到圣卡洛斯去。他也不情愿地回来了。在圣卡洛斯,生活重演。他还是不适应。这个武力过人智慧过人的武士,怎么也不会种田。而且,他每天都听说报纸在发动绞死他的运动。他觉得不跑就逃出不被绞死的可能了。第二年他 再次决定逃跑。他带领144个人再次逃出了圣卡洛斯,再次回到他的出生的群山里。这次,美国政府派了五千多个士兵,加上五百多个阿帕奇人卫队的帮助。美国政府也下定了决心,一定得抓到他,无论是活着还是死的。阿帕奇卫队是为了这个组织起来的,由阿帕奇人组成。1886年,在群山之中,他们跟美国政府军队对峙了一年多之后,弹尽粮绝,快六十岁的老武士,别无出路,决定投降。

美国政府对他也气急了,把他和他的人民,包括阿帕奇卫队全都装在送牲口的火车里,送往佛罗里达州的监狱。 在组织阿帕奇卫队的时候,美国政府曾经答应阿帕奇人,在逮到哲若尼莫的之后,卫队的人将被允许有枪支,因为阿帕奇人要打猎。但是美国政府再次不遵守诺言,缴获了卫队的所有武器,把卫队的所有士兵,一律当作“战俘”,一起送到佛罗里达州。在这里,在高原上生存惯了的阿帕奇人不适应潮湿的空气,监狱里的条件十分恶劣。成千的阿帕奇人死去了。

哲若尼莫请求回到亚利桑那州去。美国政府当然不信任他。不过,他最终被送到俄克拉荷马州,气候与亚利桑那州相似的地方。哲若尼莫和他的人民迅速适应了这里,他从此靠种西瓜为生。他已经快七十岁了。1905年,哲若尼莫被西奥多•罗斯福总统邀请前往华盛顿,参加总统就职典礼。这位阿帕奇武士,在生命的终结,看到了自己的地位被美国政府的承认和肯定。罗斯福总统代表美国政府承认,哲若尼莫是一个伟大的武士,为他自己的人民的利益和梦想,做了一个伟大的武士所能做的。

1909年二月,他在去另一个小镇卖自己做的产品的路上,差四个月就八十岁的哲若尼莫从马背上摔下来,倒在溪流的边上。三天后,他死于肺炎。如神谕的一样:他的一生,子弹从来没有射中过他。

在他的生前,他已经看到自己成为一个传奇的英雄,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死后,他被推崇成美国精神的卓越的体现者:他对自由的向往,对压迫的反叛,对生他养他的故土的迷恋,对公正的追求,对人民的爱,对自己个人的坚持与放弃,他被誉为一个“伟大的爱国者。”他的口述自传《哲若尼莫:他自己的故事》一版再版,发行了上百万册。1996年再版的题目是《哲若尼莫,他自己的故事——一个伟大的爱国武士的自传》。最新的版本出版于2005年。

更让他不知道的是,他死后三年,1912年,把他描述成英雄的第一部电影已经出现。从此之后,哲若尼莫作为一个电影里的正义的英雄,成为美国电影永远的情结。到目前,美国有二十多部电影都是专门描绘他的。二次大战期间,美国空军第一次有跳伞兵。这些跳伞官兵在跳伞的时候呼唤的口号就是“哲若尼莫!”哲若尼莫的神出鬼没成为他们的精神。1993年的电影《哲若尼莫:一部美国传奇》从白人“武士”的角度看哲若尼莫,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

走在圣卡洛斯荒凉的村庄里,我似乎能理解哲若尼莫要逃出这个鬼地方的梦想和决心。这几天我在村子里出来进去,总是在村口看到一条高大的黑狗,每次看到我的车,就跳过来,好像要跟汽车决一死战。我问麦尔斯,那条狗怎么回事。麦尔斯回答:那条狗看见所有的汽车都跳过来,好像要自杀。他说,“那条狗就是哲若尼莫,要跟汽车一比雌雄,早晚他得被汽车轧死。”我惊异地听着麦尔斯话,再开过村口的时候,非常小心地,几乎着迷地看着那条不叫的却要挑战汽车的狗。

于我,哲若尼莫的悲剧英雄的意义就在于此:一条不怕死的大狗的梦想和他对汽车的挑战。

12/28/2010

12/27/2010

Geronimo: 英雄的悲剧命运

使我一次次走回阿帕奇部落的根本原因是一个传奇般的男人,阿帕奇最后的一个武士,一个无与伦比的英雄:Geronimo——哲若尼莫。 哲若尼莫的名字在美国文化和历史里,是一个响亮的名字,虽说这种响亮因为他的本土人的种族而回声微弱。任何在美国的小学上学的孩子都会学到他的故事,他们学到的说他是一个伟大的印第安首领和英雄。伟大这个词,在美国的文化里是给那些所谓的使美国更“大”更“伟”的人的,把这个词给予一个本土人领袖,没有人,包括我自己,能理解这个词的意义,除非你知道哲若尼莫的英雄业绩,知道他的传说,他的力量,他的行为和他的宽大宽厚的心。


哲若尼莫是美国本土人的传奇,阿帕奇人的武士,美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迫投降于美国政府的印第安人的英雄。他的一生太英雄也太悲剧,世界上能有多少英雄如他?有多少悲剧的人生如他呢?于我,哲若尼莫的英雄业绩和悲剧的命运,可以跟东方西方任何悲剧英雄媲美。他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完结,一个本来可以创造一个世界的个人错生在一个消灭个人英雄的时代。自从有了现代文明,特别是现代武器的发明之后,凭借自己的臂力和智慧成为个人英雄已经不可能。哲若尼莫就是美国历史上最后一位这样的伟大英雄。自他之后,美国的史诗般的英雄的历史,就此结束。

我第一次阅读哲若尼莫的书,完全是一个偶然。十多年前,我正在为我的博士论文想题目,在图书馆一排一排的书中寻找思路。偶然的,我从书架拿下这本书,随手翻看里面的内容,看到的是图片,一个印第安头领的图片。图片中的这个男人,年纪虽老,牙齿似乎都没了,却有一种英雄气概。我仔细看书的名字:《哲若尼莫:他自己的故事》(Geronimo: His Own Story)。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受中国文化的影响,我对失败的印第安文化也没有什么特殊兴趣。我看的书大多是白人或中国人写的。不过我还是继续乱翻,书中有很多照片,照片中的老人瘦弱,好像奄奄一息的样子。书的最后一章是这样写的:

“我感谢美国总统允许我写讲述我的故事。我希望他以及在他的之下的有权力的人能阅读我的故事,并判断到底我的人民是否被正确地对待了。

这是阿帕奇人和政府之间的一个大问题。二十年来,在麦尔斯将军代表美国政府跟我们签订的条约里,我们被当作战争中的战俘,我自己被当作阿帕奇的代表,关在监狱里。在跟麦尔斯将军签订的条约里,我们同意到亚利桑那的外边,学习怎样像白人一样生活。我认为我的人民现在已经能根据美国法律生活了。我认为我们应该,当然也有权利回到那片神圣的上天给予我们的土地。我们的人口已经大大减少了,学会了耕作,我们已经不需要那么多土地了,我们并不要求还给我们神圣的上天在历史的初期给予我们的所有的土地,我们同意让白人来分享这片土地。


在我的心中,世界上没有任何土地或气候 ,如亚利桑那一样。那里有很多可以耕种的田野,有绿草,有森林,有矿物。那那片土地上,上天创造了阿帕奇,那是我的土地,我的家,我的父亲的原野,此刻我请求让我回家。我希望在那片土地上度过我的残年。我希望被埋在那里的群山中。如果这能实现,我将死于平静,知道我的人民回到自己的本土家园,人口会增长,不像现在这样人口消亡,我们的名字将不会消失。

我知道如果我的人民被安置在Gila河流的上游的群山地带,将遵照总统的意愿,生活在和平之中。他们将繁荣,幸福地在地里劳作,学会文明——白种人的文明,他们现在懂得了尊重白人。如果我能看到这个实现,我想我会忘掉我所受到的一切不公正的待遇,会作为一个满足和幸福的老人而死。可是我们现在却无能为力,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有权力的人选择来让我们这样做。如果这个不能在我的有生之年实现,我知道我会死于捆绑——我希望阿帕奇部落将,在我走后,给予这个特权——回到我们恳请的家——亚利桑那。”

这段话里的语言深深地感动了我。文字中的感情,克制而真切,是一个老人的请求,是一个屈服者的请求。我不知道哲若尼莫是谁,我只是看着最后一章的插图的照片。我想知道这个人是谁,死后是否被允许回到亚利桑那。

当然没有。美国政府没有让他回家——美国政府再次背叛了这个英雄。哲若尼莫死后被埋葬在俄克拉荷马。我翻阅着哲若尼莫的历史,我从哲若尼莫的故事里了解的美国历史,与我想象的历史很不相同。在美国生活这么多年后,我逐渐明白了为什么豪沃德•辛的书《美国:人民的历史》是学习美国历史的最重要的一本书。因为,历史,从“失败者”的角度看,不是那些“成功者”的光荣的画像展览,而是失败者屈辱的眼泪。我是一个偏爱失败者的人。我偏爱一切失败者,因为本质上我跟他们物以类聚,是他们中的一分子。

就是这种对哲若尼莫的着迷,让我走向阿帕奇部落。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阿帕奇艺术家麦尔斯,我们谈论文学和艺术,他说,他要写一个戏剧,就是哲若尼莫的鬼魂归来:在他死后近一百年,他回来问他的人民:这一百年你做了什么?每一个阿帕奇人都该感到羞愧,因为我们愧对祖先。圣卡洛斯曾经是哲若尼莫自动投降的地方,可是如今的圣卡洛斯却是美国最贫穷的地区之一。我们的土地,我们的田野,我们的人民都在死去,因为我们没有了梦想,也没有了领导我们的英雄。我也因此理解了麦尔斯的艺术。他的画都是关于阿帕奇的武士。关于他,我以后再写。

哲若尼莫生在亚利桑那州的阿帕奇人炽热卡瓦(Chiricahua) 部落,从小受到部落的传统教育,擅长打猎,长得英俊高大,是典型的阿帕奇男人。那个时候,亚利桑那州还是墨西哥的一部分。强盗横行。1858年,墨西哥强盗掠夺了哲若尼莫的部落所在地,杀死了他的妻子、两个女儿和母亲。他被部落送去报仇,从此成为专职的武士。墨西哥强盗听到他的名字都闻风丧胆,忍不住大呼“圣哲若米!”(犹如我的上帝!),他从此被叫做“哲若尼莫”,而他原本的名字,“爱打哈欠的人”却被忘掉了。

哲若尼莫是个无敌的武士。在他的一生中,他无数次受伤,却一次次地成功地幸存下来。年轻的时候,他的主要敌人是墨西哥的强盗。后来,还加上了正在向亚利桑那扩张的白人垦荒的先驱者以及保护这些白人的美国政府军队。对哲若尼莫来说,亚利桑那是阿帕奇的土地,他不明白为什么白人来到这里住下来,把这片土地占有己有。所以他袭击这些人,企图把这些人赶出自己的部落世世代代的家园。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正是美国内战之后,国家再次扩张的时代。大批的移民从东部向西部进军,乘着连接美国东西的铁路。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加快了扩张的速度。世世代代靠打猎为生的阿帕奇人,面对的是机器文明的大举进攻。他们惊异地看着来往的火车,以为这是铁的马。他们惊异地看着白人一群一群地到来,开荒种地,把最肥沃的草原变成了农田,而农田是一个他们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和概念。他们的食物是打来的猎物和采集的果子。而白人们,如同没有被邀请的客人,来了后就不走了,也让阿帕奇人惊异。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不懂规则的人。

哲若尼莫决定夺回被白人占领的家园。他成为白人最痛恨的本土人,被白人称为“最坏的的印第安人(the worst Indian who ever lived)。美国政府为了围剿他,专门组织了特殊的军旅,围剿堵截,要抓住他。在他最后被迫投降之前,他带领三十六个人,包括孩子和女人,在亚利桑那东南的群山中,牵制美国上千人的军队,长达一年之久。他们没有武器来源,没有固定的住所,甚至没有食物。在弹尽粮绝之后,哲若尼莫为了部落的生存,不得不出来投降,接受美国政府的条件,成为战俘,被关进佛罗里达的监狱。哲若尼莫是历史上美国本土人最后一位投降的印第安武士。

如果不是现代武器和机器文明的到来,凭借他的武力、身体和智慧,哲若尼莫可能会成为阿帕奇部落征服一切首领,甚至可能能征服一切有人群的地方。他是一个公正的人,他的人民热爱他。他一生有过很多女人,也有很多孩子,有名有姓的妻子就有七位。阿帕奇有自己的语言,他们的语言高度发达。因为是狩猎民族,他们没有固定的住所。亚利桑那的群山、河流和田野给他们提供了足够的食物和安逸生活的环境。但是,现代文明以压倒一切的力量降临在阿帕奇人的土地上。没接受过文字教育的哲若尼莫不懂得西方人行动的原因,他甚至不知道美国那个时候已经建国一百多年了,有完善的军队。他想抵抗白人以及白人所代表的机器文明。他以个人的勇气、勇敢、力量和智慧,带领他的人民,抵抗白人入侵者。可是,一双最有力的胳膊也抵抗不了最微弱的机器。哲若尼莫最终放下了他手中的剑。人生就是如此。我们被囚禁在自己的时代里,成为时代的囚徒,成为命运的囚徒。

他死后一百年,他的人民的生活仍然没有完全学会耕作——美国不再需要一家一户的耕作,大规模的农业工业化早就替代了小农的耕种。阿帕奇人在保留地上,,虽然没有监狱的围墙,他们的生活却仍在贫穷的围墙里。昨天早上我开着车去麦尔斯的哥哥家,要跟他的哥哥一起去哲若尼莫当年带领印第安人躲避美国军队的群山,去访问美国军队当年与哲若尼莫发生军事冲突的军队驻扎地“博弈堡垒”(Fort Bowie)。路上我看到一个死人,打架而死的年轻人,据说是昨夜的斗殴的结果。警察在路边,在保护现场之类的。我绕着路走,这个小村庄的早晨是寒冷的。

12/27/2010

12/24/2010

本土人的食物

我跟着麦尔斯全家的人,天黑了之后都到他妹妹玛雅家去吃饭。玛雅的房子坐落在村子边上,是政府建的那种福利房,给本土人住,房租十分便宜,收上来的给当地政府,收不上来的也没有办法。村子的边上,沿着荒原的边缘,这种结构完全一致的房子,一座一座的,土黄色的,平顶的,跟这里的平阔的地平线和尘土飞扬的土路很相配。圣诞节的灯光装饰得五颜六色的,透出节日的气氛,不过因为房子距离远,仍是显得清冷。
见到玛雅。她是个好看的女人,黑眼睛黑头发,什么都圆圆的,大眼睛里也都是圆圆的热情。房间里到处都是人,原来今天是玛雅的女儿伊莱扎十三岁的生日,是个大日子,全家人都来庆祝生日。我并不知道今天有这样的大事,从麦尔斯家出门的时候,临时抓瞎,抓起我的一个珍珠项链,算是礼物。

伊莱扎是真正的美人,美得如动画片上的印第安公主。个子比妈妈高出一头,少女的身材,瘦瘦高高的,有着完美的脸和身体。她有些腼腆地见到我,虽然家里孩子遍地跑,她倒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电视。玛雅家的电视是五十二吋的,看起来起居室像个小电影房。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电视,有种视觉冲击。家里的沙发是那种能做十几个人的,转圈的,坐满了孩子,有的看电视,有的打闹,有的玩东西的,热闹得昏天黑地。

我看见女人们都在忙,就到厨房帮着准备饭。厨房跟起居室基本是打通的,我一边帮忙,一边跟这些女人们聊天。男人们都在房子外的木板平台上,抽烟喝酒呢。其实饭都准备得差不多了。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做印第安人的传统食物“fry bread”。玛雅和其他女人热情给我解释本土人的食物。他们对我的到来,没有任何人特殊的好奇,只知道我是中国人。我猜麦尔斯的朋友遍天下,他们并不觉得来个陌生的人有什么新鲜的。

环看这些女人们,我装作非常勤劳的样子,帮着洗菜做青菜沙拉,我的热情有点过度,可是我实在不愿意闲在那里无事。不知谁说,我看起来就像一个本土人。大家都说是。真的,你真的像本土人。我使劲点头,好像因为他们不把我当外人,也当成本土人,我就真的成了他们中的一个。我这个人在哪都被当成当地人。那年在秘鲁城市库斯科的大街上,我穿着本土人的大披风,站在街角,突然一个男人走过来,叫我:“玛丽亚,玛丽亚”,说了一大串的西班牙文。我笑,摇头,摇手:“不玛丽亚,不玛丽亚。”他以为我是一个玛丽亚呢——本土女人最通常的名字。

他们在做印第安食物。我说要看怎样做。我看见一个大锅,里面沸腾着油,一个年龄大得多的女人在把活得的面弄成长条,再切,再擀。我看原来就是炸油饼的过程。把擀成圆的面饼放进锅里炸,几分钟出来,她让我尝尝,吃起来也是炸油饼,不过面是发过的,嚼起来有更多的油的感觉。著名的“fry bread” 就是中国北方大街小巷的油饼,这个发现让我有点失望。我当然没有表露出来,心里却想:这个肯定不是什么美洲本土人的原始食物。过去哪有这么多食用油来炸东西吃?

玛雅三十多岁,在圣卡洛斯的AT&T的手机公司里工作,看得出来,她的家境比其他的家要好得多。屋子里摆了很多现在十分流行的看起来很真的假花,繁花似锦,房间里非常缤纷,透出主人对生活的满腔热情。一边做饭一边聊天。玛雅原来是麦尔斯的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的父亲是个墨西哥人,难怪玛雅的黑头发黑眼睛略白的皮肤更是墨西哥的而不是本土印第安人的。

我看到玛雅的丈夫,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亚洲人。他小鼻子小眼睛的个子不低但是块头不大,身材只有玛雅的一半。我暗想,这个人不太像本土人。本土人是所谓的红色人种,个子高大,脸膛油红油红的,透着多年日晒的黑。虽然大多数是胖大身材,眉目却好看,眼睛大,鼻梁直,脸庞圆。很多人都说他们的根源在亚洲,其实跟亚洲人并不相像得如想象的那么近。想不出玛雅和她的丈夫居然生出这么好看的孩子来。玛雅只有这么一个孩子。

玛雅的丈夫听我们说到他,走过来自我介绍,他原来祖先是菲律宾华人,是第四代菲律宾美国人。他说:“我的祖先也是中国人。我会说你好“。不知怎的,我觉得他就是我在北京的大街小胡同里都看得到的那种中年混混,真不知 这种印象是从哪里来的。他来到印第安保留地好几年了,在这个村里做电工。我明白了,伊莱扎不是他的孩子,是玛雅的孩子。我问:“不是本土人也可也住在这里吗”?他说:“我跟玛雅结了婚啊。”原来是这样。

听我和她的丈夫聊天,玛雅眼睛看着她丈夫,对我说,“我的丈夫可是珍宝。他是好男人。”另外一个女人搭话说:“是不是好男人,我们可没试过。”女人们听了,爆发出大笑。我也跟着笑,全世界的女人们,说起闺房笑话,大概都差不多。

听到我说我对印第安食物感兴趣,另外一个女人走过来,让我尝尝印第安人的另一个著名的食物:Acorn mush, 看起来像玉米糊一样的粥。我拿起小勺,舀了一勺,放到嘴里,不到一秒钟就大叫着吐了出来。“这是什么东西啊,苦不堪言的!”我说,“这么苦!这么苦!”他们都大笑,看得出他们很开心。 我从来没听说过Acorn这种东西,啧啧着叫苦。到底Acorn是什么东西。玛雅的丈夫给我解释,Acorn是橡树的果实。原来是橡子。我立刻想到中国在日本鬼子占领的时候,鬼子总是强迫中国老百姓买橡子面,原来就是这么难吃的东西。我的脑子里中国日本穿过时空来回乱想,玛雅的丈夫给我解释怎样把橡子变成橡子面,再熬成橡子面粥。原来手续极其复杂,非常费劲,把橡子用石头砸,在用石头磨,不能用机器,不然味道不对。玛雅的丈夫说,吃惯了,就觉得好吃了。我点头,表示同意,心想,不知什么人能吃惯了橡子面。

12/22/2010

12/23/2010

圣卡洛斯 (San Carlos)

从凤凰城下了飞机,取了行李,我就去取已经租好了的车。车一上路,我就给麦尔斯打了电话。他说,都安排好了,要我慢慢开车,别着急。“圣卡洛斯永远不会搬走,而过往的人们却来来走走。”他在电话里说。我就是这样一个过往的人们,我想,这大概就是他的意思。麦尔斯是个画家兼诗人,说起话来,常常充满哲理,有时很莫名其妙。


开着车出了凤凰城,上六十号公路,就是一马平川一样的高原景色。高原的冬天显得宽阔而荒凉。我从来都觉得阿里桑拿州荒凉,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夏天的时候热得草都枯干,所以看不到绿色,显得荒凉。冬天的时候草也是枯干的,加上满野的风,虽然我在汽车里并不感到风,但是能看到风刮过荒原,就觉得也荒凉。不停地看到的是比人还高的各种各样的仙人掌,在田野里站着,好像人站在那里,迎着风,看着太阳或者天空,等了很多年的样子。每次一进入阿里桑拿州,我就觉得是掉到西部电影里,荒原,野蛮,未被开发的土地连成一片,远远地看得见灰色的群山,神秘莫测。近处四周寂静,远处的山显得阴沉沉的,也寂静。

圣卡洛斯是美国本土人的保留地之一,居住的是阿帕奇人,是一个小村落,坐落在高原的平地与山岭之间。这个保留地村落里的人口有三千多,散散落落地住在好几个小村子里,沿着一条没有名字的小河——也许有名字,只是我不知道。村落散落着,家家户户的房子都是简易房,垃圾遍地,破铜烂铁堆在后院。我一到这里,就觉得回到了中国,回到中国的第三世界的脏乱里,回到北京南城,觉得是回到了真正的家。

麦尔斯作为画家,名气赫赫的,在很多地方举行过画展,还在普林斯顿大学等好些大学举行过作品展。他的画还被首都华盛顿的国家美国本土人博物馆收藏。维基百科上介绍这个地方就用的是他的照片。他是当地的名人。即使如此,他也没卖出什么画,仍住在圣卡洛斯,似乎也不愿走出印第安保留地。我不解,因为他如果住在大城市里,肯定会更有机会。住在圣卡洛斯这个地方,世界上没人知道这个小村庄。他也走不出去。不过,麦尔斯倒是无所谓,他的家在这里,老婆和一大堆孩子,我不知道他有多少个孩子。他们全家七姑八大姨的,也都住在这里。本土美国人本来就是部落制,他们这个部落都在这里。全家人都在村里工作,做什么事都是没出一家人的感觉。

车出了六十号公路上七十号公路,道路平坦,还是一马平川。从机场到圣卡洛斯不到一百二十英里,不到两个小时就能到。圣卡洛斯是阿帕奇人中的一支。阿帕奇是一个松散的本土美国人的总称,总共人口不到六万,他们大致分为十个分支,居住在美国西南部的几个州里。每个分支都被称为“nation”。十个nations, 不是国家,但是翻译成“民族”也不适合, 说不同的语言,没有文字,但是他们的语言很相似,虽说大部分当代阿帕奇人也不会说自己的语言了。阿帕奇人非常骄傲,因为在美国政府征服印第安人的战争中,阿帕奇人是最后被征服的本土人。他们历史上一直是游牧民族,男人狩猎,女人採果,直到被美国政府安顿在保留地里,他们才住下来。

住下来的结果非常悲惨。一个本来是马背上的民族,突然住下来,没有农耕经验,也不知道怎么男耕女织,于是就成天坐在家里,加上San Carlos Nation 里面根本没有工业,也没有副业,除了一个赌场之外,没有别的经济,所以,阿帕奇人都非常胖,在家里呆着闲得无事的胖。麦尔斯认为阿帕奇人变得非常胖是美国政府的阴谋。要想消灭一个民族,就让一个民族不健康。经过一百二十多年的被征服,这个最后被迫屈服的不屈的民族,在美国的让人肥胖的食物面前屈服了。圣卡洛斯保留地建于1871年,在一百多年的保留地出生长大的本土人,在这里上学,大部分人没有机会上大学,也不可能找到什么工作,女孩子一般都没有结婚就早早有了孩子。中学里带孩子上学的女生有的是,二十出头的女人有四五个孩子很正常。圣卡洛斯是美国最贫穷的地方之一,百分之六十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四分之一的劳力没有工作。

驶进村庄,最先看到的是墓园,里面挂满了各种各样俗气的大兰大粉的装饰,是送给那些已经去了天国的人的礼物。圣卡洛斯已经天主教化了。越是贫穷的地方,人们越相信天国,大概指望死后去天国过更好的日子。道路都是土的,颠簸得厉害,圣卡洛斯的中心是一个巨大的十字架,灯光制成的,远远的,我就看见了。

12/22/2010

12/20/2010

女人的温暖

给学生考完试第二天我就飞回家。萨宾娜送我去机场。萨宾娜的灰色的大眼睛总是有温暖的笑意。她高跟鞋,短裙,洋气得好像我们好像要一起去巴黎。我看她的高跟鞋,至少有三寸,而她本来就是一米七八的个子。我打趣:“这么漂亮,要去约会?”她笑:“难道没有约会就不能穿高跟鞋了?”我说,“我是担心你冷”。她摇头:“我是从西伯利亚来的,这里的冷,简直不能跟我们那儿比。”她穿着假狐毛大衣,送我到机场,拥抱我,我感到隔着她的大衣,她的身体十分温暖。


上了飞机,我的位子在三个座位的中间。左边是一个胖胖的女人,有六十来岁;右边也是一个胖胖的的女人,肤色发黑,也有六十来岁。我坐下来,好像是坐在两座胖胖的小山之间。我坐下来时想,这排座位代表当代美国女性:白人,黄人,黑人。都是中年人。一坐下来,我就两边问好。她们也都热情地问好。于是三个女人一台戏,我们的戏剧对白就开始了。家庭,孩子,丈夫,房子,天气和旅行的目的。好像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似的。天下的女人都是这样,到哪里,因为我们是女人,我们就能通过生活的日常而感到“全世界的女人都联合起来”似的。

左边的胖胖的女人,全是笑意,告诉我们她是去看刚刚怀孕的女儿。女儿怀了双胞胎!她兴奋地说。女儿去年六月结婚,孩子的预产期也是六月,而她的生日也是六月。所以,将来每年的六月我们就有很多可以庆祝的事情了!她讲到去年她生日,女儿请她来,她以为是庆祝她的生日,没有想到也是女儿的婚礼。她谈她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已经有四个孙子孙女,明年又会有三个,女儿的双胞胎,儿子的妻子也怀孕了。她告诉我们她的侄子刚刚离婚,搬来跟她同住。她也非常高兴,因为“那么大的房子只有我一个人,我很高兴我的侄子和他的两个孩子搬来。”说到明天她会跟女儿去医院,去听孩子的胎音。她说,“我明天一定会哭的,我现在想起来都激动得要哭”。谈到她自己,她说,“我是一个喜欢拥抱的人,我喜欢拥抱,拥抱让我觉得舒服和高兴。”听她洋溢着笑地谈论她的生活,孩子和她的喜爱,我也跟着高兴。我问,“前两天我看新闻说你们那个地区下大雪,你们那里不是很冷吗?”她笑:“啊,是,有些人被阻在汽车里,在高速公路上呆了二十四个小时。我是不出门的,我在家烤小点心吃!我烤的小甜点,好吃极了。我们全家都喜欢我的甜点。”

右边的胖胖的黑肤色的女人也都是笑意。她说,“太热了,不是吗?”我点头,飞机里是热。她说:“我最怕热了。我住在马萨诸塞州,我也是去看儿子。我的儿子在机场接我,然后我们要开车到另外一个城市去,我的家人都住在另外一个地方。这次我们是回家乡过节。”她谈到她的孩子们。听左边的女人说喜欢烤甜点,她大声地拍手:“我也喜欢烤甜点。”她们两个交流烤巧克力小饼干的体会。我坐在她们中间,听她们谈论甜点,有点馋起来。我说,“我真想吃一块甜点了。”她们都立刻要拿包,要从她们的包里拿甜点给我。我使劲摇头不要,正好乘务员过来,我们都要了咖啡。她们两个齐声赞美这个咖啡多么好。我也点头。她们的这种乐观,影响了我。感动了我。

我常常想我爱女人胜过爱男人,因为世界上的女人大多都很有趣。女人能做到简单的美,就是谈论吃喝家庭,也都有单纯的快乐。飞机上的两个胖胖的女人让我有了节日的心情,有从心底流出的快乐。飞机降落滑行的时候,左边的胖胖的女人说:“年青的女士们,希望你们跟我一样,有一个欢快的圣诞节。”我们点头说,你也是。她仰头笑:我一定会的。右边的胖胖的女人说: “姐妹们,好好烤我们的甜点吧”。“我们点头:“你也是。” 她也仰头笑:“我肯定的。”我先站起来,替她们拿下她们的包。她们共同感谢我。我一定是笑着走出机场的。我去转机,想到她们都在亲人的拥抱里了。我突然想,女人是给世界带来温暖的人。要是没有这样的胖胖的快乐的喜欢孩子喜欢做小甜点的喜欢跟陌生人交谈喜欢谈论自己孩子和孩子的孩子的女人,世界该多么寒冷啊!

12/19/2010

12/18/2010

德国电影《樱花盛开》的剧照。(2008)


无论是在传统的中国文学还是在二十世纪以来的现当代文学,我很少看到描绘婚姻之内夫妇感情故事。婚姻殿堂之内的情,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基本缺席。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当然,婚姻殿堂之内的故事,也许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也许是“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不值得写吧。

鲁迅在著名的短篇小说《伤逝》中描绘了的愛的殿堂之内的感情故事。子君和涓生两个人立志生活在一起,进入殿堂之后,一切突然变得平淡起来。原先他们要抗争的世界,已经失去了那种激励的力量。没过多久,涓生的梦就被子君养的母鸡下蛋高亢的叫声给划破了。这当然是子君没有自己工作的错。女性经济不独立,人生视野狭窄,从何谈到男女平等相愛呢?鲁迅对五四时代提出的“自由恋愛”这套激昂的宣言不感兴趣。他写这篇小说的时候,似乎还没有与自己的学生许广平在上海日租界里同居。因为他与朱安的婚姻的不幸,所以他认为一进入“殿堂”,就是愛情的坟墓也许是真的。鲁迅搬到上海,与许广平同居后,他们在“愛的殿堂”内的感情怎样?我非常感兴趣,曾经在上海的鲁迅旧居里走来走去,试图寻找蛛丝马迹。

托马斯和特丽莎结婚后,特丽莎不得不忍受托马斯的其他的性探索和性活动。特丽莎因为嫉妒,常常做噩梦。她的每个梦都深深地触动托马斯,使他对她有更深一步的compassion(汉语翻译做“同情”)。托马斯从来没有对特丽莎说过“愛”这个词,他认为自己对特丽莎的感情,是“compassion”。鲁本斯也从来不对任何女人说愛这个词,他并不是模仿托马斯,而在本质上他跟托马斯是一类人。我问鲁本斯为什么“愛”成了不可逾越或不可使用的禁忌。鲁本斯说,“我不知道愛的意义,我只知道,我能感到你的痛苦,你的悲伤,你的忧虑。这是愛吗?我宁愿确切地描绘为compassion。Passion是激情,我分享(com)你的激情,我对你有compassion,我们分享共同的激情,愛这个词表达不了这个含义。”

这样看来,对托马斯和鲁本斯来说,“愛的殿堂”之内的感情,他们之所以同某个女人在一起的原因,是对自己伴侣的compassion。托马斯曾经仔细地思考自己对特丽莎的compassion。在特丽莎离开日内瓦回到捷克之后,托马斯渴望的自由只有不到一个星期。再下一个星期他就因为这种compassion,因为想到特丽莎一个人在布拉格的生活,想到特丽莎的孤单,他觉得他比特丽莎更无法忍受特丽莎的孤单,而告别了高额的薪金、瑞士自由的生活,回到不自由的俄国占领的布拉格去了。因为这个“compassion”,托马斯改变了自己后半生,也让自己的后半生更快地结束了。因为正直,他不向当局屈服,无法再做医生。他成了洗玻璃的工人,他被迫一步一步地退却,最后来到乡村,用拿手术刀的手修理自己不懂的拖拉机和汽车。这样的愛情故事,谁能说“愛的殿堂”或“愛的房屋”之内的compassion,不比人人谈论的愛还深,更重呢?

前几天我做了这样的一个梦。梦中我和鲁本斯开着车,走到一个公路的路口。路口可以看到一个红色的加油站。鲁本斯突然说:你下车吧。我知道你要用加油站的厕所。我几乎感动地看着鲁本斯,多年的伴侣,毋庸言说,彼此理解。我推开车门,下了车,往加油站的卫生间走。可是就在半截的时候,我回过身,突然看见,一个年轻的女人正站在汽车旁,往汽车里放东西。那个年轻的女人,大约有三十岁出头,穿着牛仔裤,一头长发,脸上朝气蓬勃。我吃惊地把目光移到鲁本斯的那边。鲁本斯站在车门,看着那个年轻的女人,这时也看到了我。他的目光似乎说:是的,这就是结局。这是我们的结局。我一下子明白了:鲁本斯要和这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而且再也不会回来。这是一切的结局。我无比震惊,但是却出奇地平静,我理解他,这就是鲁本斯。心像有一把刀子插了进来,血汩汩地流,我在死去,血流光了,我知道自己就会死,就会站在那里死。我感到血汩汩的流动,平静地站在那里,平静地等着血流光......我感到心插着刀子的剧痛。

被心脏的剧痛惊醒了,特茹蒂(Trudi)感到鲁本斯(爱称“鲁迪”Rudi)的身体的热量。他睡在她的身边,平静地呼吸着。窗外正在下雨,听得见天花板上雨水的声音。那年冬天这里突然这样下雨,本来是下雪的天气却雨水连绵。德国的小镇上,一切都安静得好像是史前。特茹蒂却无法再睡了。一个星期前,她接到鲁迪的医生的电话,到医生的办公室里跟医生见面。鲁迪的医生告诉她:鲁迪患有癌症,他活不过三个月了。他还没有告诉鲁迪。医生建议说:他只有三个月了,赶快趁这三个月,该做什么做什么吧。

特茹蒂决定不告诉鲁迪他的医生的话,只是建议他们到柏林去看看孩子们。孩子们都很忙。老大已经结婚,有两个孩子,忙得顾不上陪来看望自己和孙子孙女的父母,还觉得父母莫名其妙地到柏林来,家里也没地可住,简直是麻烦。女儿同性恋,为此跟父母不和,对父母的到来更是反感。特茹蒂也没有告诉孩子们医生的话,和鲁迪在柏林呆了几天,他们彼此扶助着,对大城市的公共汽车系统不熟悉,他们累了,坐在街上。鲁迪想回家,特茹蒂建议他们去海边,到海边去。她说,她梦想去海边。他们来到海边,两个人高兴地笑着,好像回到他们的青春时代一样高兴,拉着手,在冬天的海滨走路。第二天早晨,天气非常好,鲁迪叫特茹蒂起床,他叫她,她没有醒,她再也没有醒来。

失去了妻子的鲁迪在空空荡荡家里,翻看他们的照片。他看到妻子化妆成为日本“暗黑舞踏”(Butoh)现代舞的演员的照片。是的,特茹蒂对日本情有独钟。从年轻的时候去就想去日本旅行。她渴望攀登富士山。她对日本的着迷影响了他们的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母亲的影响下搬到日本,现在在日本工作。鲁迪决定到日本去,去攀登富士山,完成妻子的终生愿望。他来到了日本。

在东京工作的孩子很忙。父亲的到来给他增加了很多负担。父亲不懂日语。他担心父亲会丢了。他给父亲写好小纸条。他是愛父亲的,可是,极度繁忙的儿子,在大公司里工作的儿子,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陪同父亲。鲁迪一个人走出高层公寓,在日本的大街小巷里到处漫游。在他的大衣内,他穿的是特茹蒂生前穿的裙子和毛衣。他一路走,一路自言自语,跟特茹蒂说话。他不是一个人在观光,他是在和特茹蒂一起,他是在替特茹蒂在日本东京的大街上漫游。

在樱花遍野的上野公园里看到一个跳“Butoh”舞的女孩子,鲁迪跟这个在公园里住宿的流浪的女孩子成了朋友。这个无家可归的女孩子告诉鲁迪,在春天里,在樱花下,当她跳“Butoh”舞的时候,可以跟死去的母亲在精神上交流。这样的交流触动了鲁本斯。鲁本斯请她教跳这种舞,因为这是妻子的终生的愿望。在学跳舞的过程中,鲁本斯请女孩子帮助自己去富士山。这一老一少,两个语言不通,靠“舞踏”的舞姿、靠几个英文字交流的陌生人,结伴去富士山。

早春的富士山天气变化无常。他们下榻在富士山脚下的一个旅馆里,每天都试图看到富士山,但是天气不好,浓雾弥漫,富士山隐藏在浓雾里,他们在旅馆里等来等去,直到有一个傍晚,天突然晴了。从他们住的日式的旅馆里,推开洁白的木窗,一轮金黄的月亮照耀在雪顶闪烁的富士山上。鲁迪震惊地望着美丽的月下的富士山。月色下的富士山,如梦如茵。他惊呆了。

第二天早上,女孩子醒来后,发现鲁迪不在了。警察等等都赶来了,他们在富士山半腰的一个湖畔发现了鲁迪的尸体。他脸上化着“舞踏”装,身上穿着特茹蒂的毛衣和裙子,倒在映照着富士山和四周的樱花的湖边。他的孩子们在葬礼之后,谈论他们的父亲和母亲。他们一致认为父亲是个性变态者,因为父亲居然穿着母亲女性的衣服。而更让他们生气的是,鲁迪死前居然跟一个日本女孩子一起,住在一个旅馆里。谁知道他们做了什么,而且,他还把一生积蓄的钱都留给了那个女孩。

在电影院里看完这部德国电影《樱花盛开》,我泪水婆娑,震动不已。电影结束了,我无法从座位上站起来,我在电影院的音乐里低头抽泣,捂住我的脸,泪水从我的指缝中涌出,我尝到自己泪水的咸味。我第一次如此强烈地感到,强烈地分享“愛的殿堂”内的感情。这是compassion吗?在“愛的殿堂”内,相濡以沫的两个人从年轻到年老,生儿育女,他们之间的理解、关照难道能与“愛的宫殿”外的偶然相遇比吗?在“愛的宫殿”变成“愛的房屋”的漫长的过程中,两个人朝夕相处,矛盾争吵,体贴抚慰,买菜做饭,生儿育女,倒垃圾,扫树叶……头发从黑变白,人生从青春的家庭的梦到老年的健康的梦,这样的深度,是愛这个字能比拟的吗?

鲁本斯说他更喜欢汉语中繁体字的“愛”,因为这是愛的房屋内的真实感情:心是朋友,在同一个房子下,共同顶住从天空中压来的三种压力,再加一个横空出来的这三个压力之上的大压力。我说,“三,在汉语里,是很多的意思”。“是啊,你们中国人多么懂得愛啊。这才是“愛”的真谛。 我愛你。”最后三个字他是用汉语说的,用他的发音不准的汉语。我不语,在听他说话的时候,随手在纸上写了这两个字:愛,Compassion。整片纸都是这两个字。

昨晚我又做了一个梦。梦中,鲁本斯和我在我们去过的一个旅游区的杂货市场里闲逛。这里有很多嬉皮士做的手工产品。我在那里转,看首饰和项链,就在这时,我突然看到一个剪着短短的红色头发的女人,身材挺拔,年轻的脸上全是朝气,穿着短裙,蓝色的眼睛里全是笑意,正在和鲁本斯交谈。而我站在远处看着他们。就在这时,鲁本斯也看到了我。他的目光似乎说:是的,这就是结局。这就是我们的结局。我一下子明白了:鲁本斯要和这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而且再也不会回来。这是一切的结局。我无比震惊,但是却出奇地平静,我理解他,这就是鲁本斯。心就像有一把刀子插了进来,血汩汩地流,我在死去,血流光了,我知道就会死,我感到血汩汩的流动,平静地站在那里,平静地等着血流光……我感到心插着刀子的剧痛。


被心脏的剧痛惊醒了,我意识到鲁本斯在我的身边平静地睡着,他的呼吸平稳安详。而我因为疼痛而弯着腰,捂住自己的心脏。这就是“愛的殿堂”内的compassion的强度吗?



12/18/2010

12/16/2010

鱼粥与饺子: 2010年秋季学期结束

再次,一个学期结束了。昨天下午把考完的课的分数登在网上,我开车回家。天气冷极了。与往年不一样,今年到现在还没有下过雪,可是天气却非常冷。这样的寒风刺骨,让我觉得世界非常荒凉,自己缩得很小。在寒风中我开车,离开学校。干枯的树枝在风中摇摆,海湾的水波浪翻腾,跨河的木桥瑟瑟发抖。校园在寒冷中显得非常落寞。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


直接去超级市场买了一磅肉,决定明天继续包饺子给自己。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饺子又热乎又顺口,想起来都好吃。这个学期我基本只吃两种饭。第一是鱼粥,第二是饺子。鱼粥是八月份在一家中国餐馆,我和胡张教授一家吃饭,其中点了鱼粥,我当时觉得非常好吃。回家来,我想,为什么不试试自己做呢?一试,就不可收拾。做鱼粥很简单,几乎不用费任何事,于是我几乎天天都做鱼粥。晚上睡觉前在慢砂锅里放好水和米,一宿过去,早上起来,粥早就做好了,弥漫着大米的香味。吃的时候,把粥倒在煮锅里,放上切好的鱼块,几分钟之内出锅,不要多煮,免得鱼不鲜嫩了。

鱼粥的好处是一点都不油腻。新鲜的葱花,一点点盐,切成块的鱼,放在一起,再吃一点韩国小菜,吃得很舒服。有一段时间我做鱼粥到了入迷的程度,突然极度内疚,想起母亲在我这里的时候,我不会做鱼粥,没给她做过,没让她尝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我天天给母亲打电话,宣传鱼粥的好处,鼓动她也做鱼粥吃。在我的持续不断的攻势下,母亲投降,做了鱼粥。我听了很兴奋,有种胜利者的快乐,问她怎么样。她回答我:“第一天喝还行,第二天,看着鱼粥我都难受,都倒了。”我在电话的这边,听了母亲厌烦我的声音,忍不住笑起来。我的北京人的母亲,对这样的鱼粥不习惯。我却一门心思迷上了鱼粥。吃鱼粥吃到这种程度,鲁本斯每次一进门就捏着鼻子说:“哦,鱼的味道”。他有一段时间,一拿起电话来就叫我:“鱼粥!”

鱼粥阶段持续了半个学期。这半个学期,我像一条鱼一样,天天工作,上课,下课,回家,看书,埋头写东西,日子非常有规律。出版社催要稿子,我总觉得自己写的槽糕,想写好东西出来。恶意流言满天飞。我的日子很灰暗,很荒凉,很孤独,什么也不能温暖我,除了写作。鲁本斯不懂,他只看我每天写字,问:“你做什么呢?你写的东西不赚钱,你干嘛要那么着迷地写?”我回答他:“写东西哪里是为了赚钱?写东西是我的精神自慰。我的文字自然如溪流,我只要把手放在键盘上,水就潺潺地自己流出来,所以我着迷写字。再说,我在网上有好些好朋友呢,他们等着我的字呢。我的文字让他们高兴,写字也让我快乐,就如喝鱼粥。”我天天鱼粥,几乎没吃过别的饭。

一天,我到十里路外的韩国市场去买菜,看见非常新鲜的大白菜。秋冬的大白菜,突然让我觉得好像见到亲人。我忍不住哼出小曲:“见到你们格外亲。”站在大白菜前停下来,算算时间,嗯,在中国,快到买贮存菜季节了。记得小时候,一到入冬,家家户户都买贮存菜。每家都买上百棵大白菜,放在院子里,院子里像大白菜节一样到处都是站着的躺着的倒着的大白菜,窗台上窗台下,白菜舞蹈队似的。我立刻想,嗯,买一颗白菜回家包饺子吃!我看见在那里摘白菜帮子的墨西哥工人,问多少钱一磅。他说四毛九一磅。真便宜,我很高兴,拿起一颗菜,掂掂,要有四五磅呢。这个墨西哥工人对我说,“你最好买一箱。一箱九块钱,十二三棵菜。”真的?我打开箱子看,果然,一大箱里有菜十来棵。这个工人看我动心,立刻搬起一箱菜,放到我推的小车上。我也不知道自己想什么呢,就在自己一边盘算一边念念有词地:一棵菜两块五,十棵菜九块钱。一棵菜两块五,十棵菜九块钱……。就在我脑子里盘算我到底省了多少钱的过程中,我已经推着小车走出超级市场,走到我的汽车前了。实话坦白,我到了车前也还没算出来自己到底省了或赚了多少钱。我一侧头,看见那个好心的工人跟着我出来了。他真好,帮我把箱子放在汽车后背箱里,因为我实在搬不动。

开回到了家门口的楼下,打开后备箱,大菜箱子占满了整个后备箱,吓了我一跳,好像大警告一样扑面而来,我一下子掉到现实世界里:我什么时候能吃完这些菜呢?就是一个冬天也吃不完这么多大白菜吧?我精神不正常是怎么的?我觉得非常荒谬,自己很荒谬,忍不住笑起来。再次,我接受别人的好心,以为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省了一大堆钱,忘了谁来吃这些菜。退菜?好像也不可能。我只好蚂蚁搬家,一次拿两棵菜,拿了五六次才把这些菜都搬到我的阳台上。我的阳台一下子就有了一个白菜大队,各个白菜都站在那里,头朝下,脚朝上,拿着大顶,站在阳台边上,好像德加的画《跳芭蕾舞的人》一样,正靠着栏杆,幕间休息。

我开始每天吃白菜。最容易吃白菜的方式之一就是包饺子。为了包饺子我决定打破非肉主义规则,做猪肉白菜饺子。有纤维质的菜,有高蛋白的肉末,有碳水化合物的面粉,三者合一,符合健康生活标准。于是我每天早晨起来上班前,就先和面,切白菜,拌好馅,上班去。下了班,到家两点多钟,立刻做饺子。一个人的饺子,很快就包好了。包的时候,做上水,水开了,饺子也包好了。下锅,煮两三分钟,饺子就热气腾腾地在盘子里四脚朝天躺着或脊梁冲天地趴在那里。我端着盘子,一边吃饺子,一边上网看各种小道消息,热乎乎的饺子就着让我开眼界的消息新闻和八卦,几分钟不到,饺子就吃完了。再盛一碗饺子汤,喝得我更热乎乎了,外面的世界虽然冷,内心里的世界却暖和如饺子汤。生活美好起来。



饺子已经吃了半个学期了。这期间,我的孩子来看我,朋友来玩,我都做饺子给他们,顺便让他们帮我吃白菜。他们以为我做饺子是招待他们,我其实就是为了消耗我的白菜。对我的阴谋诡计他们都不察。我相当得意。上个星期五,系里开年底午餐会,每个人都带自己做的吃的去,我做的还是白菜饺子,这是我本学期的拿手菜,日常饭,请大家分享。

鱼粥和饺子,一个学期就这样过去了。收获呢?我决定要写一本书,写写我今年的经历,写写在喝鱼粥和吃饺子期间发生在我身上的如疯狂的麦卡锡时代的故事。这本书要用中文和英文写,同时出版。我已经跟出版家们都说好了。出版家们都担保,只要我写出来,就出。这就是我明年的工作计划。

明年靠吃什么写呢?

12/15/2010

让我们彼此美好地想象对方吧!

在中国的朋友谈起美国,都觉得美国这里人际关系特单纯,所以没有日常的“政治”斗争,没有人和人之间的权力关系的紧张与挫折。美国人生活得多么容易也幸福啊。他们想象的美国,不是我日常生活的美国。不过,我过去不是也这样想象吗?尽管读了很多美国小说,读了很多西方小说,这些小说写的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力、阶级、性别、种族、性格冲突与斗争,我对西方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自己不在其中,毫无感觉,以为他们都很公开,没有背后的诡计。我在中国的时候,总觉得美国人人际关系简单,生活得比我容易。


美国人呢?我来到美国后,发现美国人也这样想象中国。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在中文系做助教。我的一个学生接到芝加哥大学人类学系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芝加哥大学赫赫有名,到芝加哥大学读书,是一种荣耀。他非常高兴,到我的办公室告诉我这个好消息,并告诉我他未来的学术计划。“我要研究中国的社区文化。中国多好啊,尊重老年人,尊老爱幼,这是我们美国文化没有的。我们要好好向中国学习。”我听他的话,学孔子,晱笑而一言不发。他继续:“我爱中国文化。我将来要到中国的农村去,专门考察中国的社区内的人是怎样帮助彼此的。而且,我还要中国的城市去,专门考察中国城市的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有这样的社区委员会的地方,帮助彼此,我对中国文化中的社区关系,极感兴趣,觉得应该介绍给西方。西方应该向中国学习。”听着他热情洋溢的雄心,我忍不住了,“社区?中国有社区吗?我居然不知道中国的社区有这么好的功能。我只记得街道老太太天天观察我们干什么,我恨透了街道居民委员会。”我笑着对他说,他冷冷地看着我。

前几天我遇到一个独立学者。他跟任何学院都没有关系,就是喜欢自己研究中国。感恩节宴会上我遇到他,他刚刚完成一个独立的研究:中国诗歌语言中的儒道传统。在他的描述里,中国的诗歌反映了中国的社会,那是一个时刻都充满了反思和思考的社会。人们在儒道传统之中,每天反思生活,充满了安静的思索与探索。他给我看他的论文。我看了后,无言。我不知道有这样的中国的存在。那个理想中的中国,田园诗歌般的中国,那个人人都思考生活,守本分,老子《道德经》中描述的中国,我没见过。他要我给他提意见。我无话可说。因为这种的中国我没亲历过。我见过的是阶级斗争的中国,人与人之间,“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可怕的中国。

也有另外的一种。我去年在一个学者会议上遇到一个专门研究中国拆迁的学者。她对我说,北京人都不喜欢拆迁。特别是2008年的奥运会,对北京的老百姓来说,是一次大灾难。我听着,本来不想说话,可是听她那么代表北京人民,我忍不住问:“哪种北京人不喜欢拆迁?是胡同里的,还是大院里的?”她愣住看我,不懂我说什么。我解释:“胡同里的人,都是下层人民,大院里的人,可能是上层,也可能是中层。如果拆迁的是三代同堂住在一间小北房里,我猜他们肯定喜欢拆迁。如果是住的还可以,拆迁后突然上班特远,交通不便等等,可能不喜欢拆迁。不过,我就是欢迎拆迁的一个。当时我住在北京西单的白庙胡同。地点,今日的中国银行大楼。北京最黄金地带。从我家出门到长安街,不到五十米。到西单百货大楼,五分钟。走路到天安门,十五分钟。大四合院。树荫遍地,一切都好,但是我还是喜欢拆迁,因为拆迁给了我们单独的卫生间厨房,给了我们一个二十多平方米的客厅。拆迁,改变了传统的生活方式。我们不必跟全院人一起上同一个厕所。我们家里有了水,有了洗澡设备,所以我欢迎拆迁。至于要保护老城市,那不是我考虑的事情。我再考虑保护老城市,我个人生活非常困难,有什么用处?”这位学者看着我,几乎把我当成某党或政府代表一样仇恨地看我。我却微笑着,有一种不愿被别人代表,而说出自己真话的痛快。爱恨不恨,我才不在乎呢。

距离造成了美。我们就这样彼此美好地想象对方。中国人觉得美国好,美国人觉得中国好。中国人觉得中国不如美国好,美国人觉得美国不如中国好。这次美国中期选举,美国《时代》周报的专栏作者穿越美国,采访老百姓。他采访的五千多个人提出的问题中,32%问题是中国正在变成世界强国,美国怎么办。我看了,笑不出来。美国的舆论把中国描绘成一个多么强大的国家,殊不知那是美国媒体的想象。中国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国家,成为世界强国?谈何容易?中国的建设刚刚开始,要想成为一个全民富裕的国家,可能还需要五十到八十年的时间。等中国富裕了,我们这代人,在这里看博客的人,可能大多快不存在或已经不存在了。美国的大规模工业化过程用了一百五十多年。中国大规模工业化过程刚刚三十年。我的结论是美国的老百姓也是美国媒体的产物,如同中国老百姓是中国媒体的产物一样。媒体说什么,他们就说什么,还觉得自己挺有思想(包括我)。

我在美国,经常听到人们说中国的新闻多么不自由。美国老百姓人人都听说过中国的言论不自由。谈起中国,很多人对我表示同情。“我知道你们国家没有言论自由。”我点头接受别人的同情。今年夏天在中国,跟几个中国赫赫有名的专栏作家聊天,大家都说,在中国你要是想说话,总能找到机会说。中国的言论自由度,比外面看的要大得多。我不知该信谁的。

昨天晚上PBS的新闻小时里因为诺奖发奖仪式采访两个著名的研究中国的学者:一个是不停地宣布中国很快就会崩溃的Gordon Chang, 另一个是写作了影响深远的《脆弱的超级大国》的Susan Shirk. 我看他们两个在电视上的争论。Chang认为中国这三十年,其体制是前三十年的继续,没有什么变化,本质是一样的,这个颁奖就是证明。Shirk 曾经是美国国务院的中国高参,认为中国这三十年,政策与方向基本都正确,中国两年后的十八大将实现权力转移,在这之前,特别是这两年来,很愿意跟西方合作,在世界舞台上发挥了一个正在起积极意义的国家的作用。而在颁奖问题上,这只是他们的一个愚蠢的错误。因此看中国,要看全面。

我看完电视,想,该听谁的呢?

于是我就采取鸵鸟政策,觉得还是彼此美好地想象对方好一点。现实总是让我们失望的。让我们彼此美好地想象对方吧!爱,是在爱者的眼睛里,不是吗?

12/11/2010

12/11/2010

一位爱国者

前天美国总统奥巴马突然宣布,就在布什政府的减税政策将要结束的年底,他将把这个政策再继续两年。同时,他将给失业的人再加十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个人都将减2%的社会保险税等等一揽子的新经济政策。这个政策将使美国的赤字进一步剧增。我一听到消息,第一个反应居然是,我的儿子会怎么想呢?因为这个政策,特别是继续布什政府的减税政策,是向共和党的妥协。我的孩子是美国的新一代,他们对奥巴马的期待很高。他们真的相信奥巴马说的“yes, we can” 能改变美国,推动美国的进步。美国政治自八十年代里根当总统以来,一直往大资产阶级大金融家方向偏移。美国普通大众,劳工阶级都在这个方向中,利益处于受损害的状态。奥巴马曾给进步的人带来希望。


奥巴马总统一上台,一直期待能跟共和党合作。可是共和党偏不和他合作。他上任两年来,共和党在参议院众议院两院的人,在所有的政策以及立法上,还没有一个人投过一张赞成票。他的两党合作,明摆着走不通。可是他跟着了魔一样非要两党合作。科贝尔昨天讽刺奥巴马说他忘了他为什么他被选为总统了。他的这个政策,在民主党人中肯定不受欢迎。果然,我看当晚的电视新闻,果然,民主党议员们,自己就吵起来了,在电视上批评奥巴马,这是对进步事业的背叛。

自己人中的愤怒迫使奥巴马昨天不得不出来,召开新闻记者会,向全国解释,其实他的 解释的对象是这几年来一直支持他的人们。那些至今还认为他是穆斯林的人,不会听他解释。我认认真真地听了他的新闻会,整整一个小时。我还是同情他,也觉得为了失业的人(9.8%的失业率)救济,为了促进经济复苏,不得不向共和党妥协。我肯定是因为年龄,对妥协比较能接受。放长线钓大鱼。虽然奥巴马最终能不能把钓大鱼的任务完成,他有没有这样的硬骨头,我现在也怀疑了。

关上电视。我对美国的政治既喜欢,又失望。我当然是坚决拥护民主政治体制的,这点毫不怀疑,但是,生活在美国,我也深深感到两党政治,其实是两种意识形态的斗争,几乎是没有什么可以合作的可能。帮助穷人还是牺牲穷人?社会共同进步还是让有钱的人更有钱?美国贫富差距在上三十年里巨幅拉大,百分之二的人有全国百分之五十的财富。虽然美国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比起世界大部分的地方,还算不错,但是,美国的穷人在这个第一世界里并没有太多的福利,比如八分之一的人没有医疗保险之类的。

第二天早上我打开电脑,果不其然,我的孩子送来了电子信, 我看了大笑:“Obama once again disappoints us by giving in to the republicans.” 我立刻开玩笑,写过去:嘿嘿嘿, 我很高兴我们每个人都减2%的所得税。我们作为个人,就有更多一点的钱了。是的,国家更穷了,可是谁在乎呢?我们真的那么关心国家吗?任何关心国家的人都应该付更多的税。你怎么想呢?” 我开玩笑,打击我的孩子的热情。我的孩子,正在火车上去上班,用他的手机,立刻写给我。这是他的话:

“I care about the country because everywhere I go I see failing systems crippling this so called the ‘1st world’country. Failing trains, dirty streets, libraries that open from noon to 4pm, schools without heaters. Signs of wreckage, inefficiency and discontent abound. Shopping and fatty foods stop the brain from temporary content but they only lead to more frequent hospital trips that cost an arm and leg.

What does having more money mean?

What do I think? I’m looking for someone who will stick the fingers to the GOP. That person is not Hilary either.”

(我关心这个国家,因为我到处都看到正在失败的系统,残损这个被叫做‘第一世界’的国家。不准点的火车,肮脏的街道,只从中午开到下午四点的图书馆,没有暖气的学校。破烂、无效率和很多不满的迹象。买东西和油多的食物这一时的满足,停止了头脑,但是导致更次地去医院,费用得花掉一直胳膊或一条腿。

有很多钱意味着什么?

我想什么?我期待有个人敢把手指头指向共和党。不过这个人也不是希拉里。)

我从来没想到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如此的爱国者。相比之下,我是太cynical了。我忍不住把我们之间的对话, 没经他的同意就放在这里,表达一个母亲对自己儿子的欣赏,当然也有担忧:这样的理想青年,能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里生存得下去并生存的好吗?理想主义者都是失败的,以我的经验看。

12/8/2010


12/09/2010

钟声为谁而鸣?

海明威的小说《钟声为谁而鸣》(For Whom the Bell Tolls, 1940)被看成是他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我读的时候,却没读完,可能是我对战争与炸桥这样的故事毫无兴趣,我觉得美国的黄继光在西班牙战争中的故事一点意思都没有。我挑着看,看主人公与西班牙本地姑娘玛丽亚的爱情故事,看他们在睡袋里做爱,想,睡袋那么紧,怎么挪得开身?即使这样,我也觉得这个小说思考死亡、个人的英雄精神等等,太哲理,也太长了,不那么好看。但是,这本书的题目以及题目本身的故事却让我每天都感叹。


这部小说的题目,取自当时被现代主义诗人们重新发现的英国玄学诗人约翰•邓(1572-1631)。在邓的《沉思》第十七章里,有这样一段话: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完全是自己;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小片,整体的一部分。如果海水冲掉一块,欧洲就变小一点,亦如一个海岬失掉一角,亦如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地盘失掉一块:任何人的死亡都让我减少,因为我跟人类息息相关,因此不要问钟声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No man is an island, entire of itself; every man is a piece of the continent, a part of the main. If a clod be washed away by the sea, Europe is the less, 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y were, as well as if a m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 were: 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 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t tolls for thee.)我觉得约翰•邓很有共产主义精神。“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或者“全世界的人都属于一体!”

钟声为谁而鸣?我每天都听到教堂的钟声。我的学校的中心就是闻名的大教堂。美国海军学院的校园是以大教堂为中心的,时刻标着美国精神的宗教传统。每次听到大钟敲起,钟声在美丽的校园里沉久地回荡,我都忍不住自言自语:钟声为谁而鸣?我好像看见教堂上的时钟的指针,指在时间的刻度上,而钟声敲响,提醒我们生命的流逝,人生的变化。我们日日夜夜,生命和时间无声地从我们的身体里流过,只有在某一时刻,某些转变的关键时刻,钟声响起,标志着一个新时段的来临。我们的身体受到震荡,一个新的转变来临了,是的,人生的下一个时期就在教堂的当当当的钟声中来临了。

我们却很少停下来,听这个为我们敲响的钟声。到底是“丧钟为谁而鸣”还是“钟声为谁而鸣”?这本书的译名,也让我不知哪个更好。“丧钟”可能更符合约翰•邓的诗歌的意思,可是,我却宁愿翻译成“钟声”,因为,教堂的大钟此刻就在响起,这是丧钟吗?还是提醒我们旧的时间逝去的钟声?美国是一个处处教堂的国家,教堂的钟声永远此起彼伏。钟声当当,钟声为谁而鸣?

昆德拉说,人生就像是一张钟表的表盘,指针指向生命的某个时刻,最终从零点走向零点。鲁本斯的故事的题目就是“指针”(the dial)。这章似乎与全书有些分离。全书关注的是阿格妮丝的故事,以及通过歌德、布列塔尼亚等感情纠缠对“不朽”这个概念与形式的思考,而这章描写的鲁本斯的故事。鲁本斯跟不朽有什么关系?鲁本斯在这本书里只跟阿格妮丝有关系。鲁本斯是阿格妮丝的性伴侣(之一)。他们生命的交接只是性的关系。这个关系如此之浅,并没有给他们的生命带来任何改变或影响。可是,这个关系让我们看到生活的复杂的美丽的多面。再次,昆德拉把笔墨倾注在“男人”身上,如《存在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托马斯。男人是什么?男人是相对女人来说的,没有女人,我们还能定义一个男人是男人吗?在生命的旅途中,在与女人的关系中,男人怎样感受?

鲁本斯非常年轻的时候,他一点儿都不敢向女人泄漏他的性幻想。他觉得他的欲望的能量非得转化成让女人惊异的身体表现不可。他在做爱的时候,一声不响,闷头工作,他的年轻的伴侣们也似乎跟他有同样的想法。昆德拉在描述这段的时候,命名这个阶段为“the period of athletic muteness” (运动健将的无声阶段)。 (HarperPerennial, 1992: p.277)

渐渐地,他的胆子开始大起来了,特别是经过第一次之后。一次他在和一个年轻的女人做爱的时候,他斗胆说出了她性器官的某个部位的名称,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胆了。虽然这种大胆不及他理想中的那样了不起,因为他选用的词语,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种委婉地雅称,或带点诗意的暗示。尽管如此,他仍为自己的胆子而感到骄傲(同时也有点诧异,女人竟然没有表示非议),他开始想方设法寻觅一些隐晦曲折的比喻,尽量用诗的语言,间接地把性行为描述出来。这是第二个阶段:隐喻阶段 (the period of metaphors)。他为自己能如此有语言能力沾沾自喜。

与此同时,在一次与一个姑娘(B)做爱的时候,这个姑娘在高潮的一刹那自己说出了女性性器官的名称,而且直言不讳,没有用任何隐喻或诗意的语言。这是他第一次从一个女人的口中听到这个词。这个词好像就是他生命的钟声,突然响起,一下子,他过去的诗意的语言和隐喻突然都失去了效力。这个直接的词具有爆炸性的力量,刺激力强大到他震惊的地步。不久他在与另外一个女人(C)做爱的时候,正当他要把准备了多少天才准备好的直言不讳字或词说出来的时候,C却比他先说了出来,而且滔滔不绝,说得天花乱坠,用的词语,都是鲁本斯事先准备好却没来得及说的。他就这样进入了第三个阶段:直言不讳阶段(the period of obscene truth).

第四个阶段的来临是鲁本斯和他的朋友游戏的产物。鲁本斯把这个阶段叫做“电话阶段”(the period of telephone) .他们在与女人的性关系中发现,每个人口中的直言不讳的让他们激动的词语,其实都仿佛是他们童年玩的一个游戏:一个人开始说话,另外一个把这个话传给下一个人,结果,传到最后,词语面目全非,却也大同小异。“电话阶段”的经验改变了鲁本斯。过去他以为两个人的身体交织,是人的最亲密最密切的关系。他以为在做爱的时候,环绕着这两个人的世界成为荒漠,他们的身体,两个孤独的岛屿,用肉体的相连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极度亲密的关系。现在他突然意识到,做爱的那刻,并不产生任何特殊的亲密的关系。两个人的身体之间的关联,并不意味着他们关系的亲密。实际上,两个做爱中的人并不比两个人在人群熙攘的香榭丽舍大街上走路更密切。正是这样的意识,他能清清楚楚地把爱、情、性三者分开。

时钟敲响,岁月流逝,在经历了无数的女人之后,鲁本斯意识到人们在性行为中用的促使他们更激动更享受的色情词语,犹如是词语的河流一样把每个人都连在一起。每个人,虽然看起来是孤独的岛屿,但是全人类通用的色情的词把人类连在一起。人类在做爱的时候,说的、做的都差不多。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神的创造物,我们所用的词都是同一条河里的水。当这样想的时候,鲁本斯知道,他已经到达了他的性爱的第五个阶段:神话的阶段(the mythical period)。

我仔细听着鲁本斯的分析。作为一个艺术家,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反思分析的能力,而我们大部分人却没有这种能力。我们有感觉,我们感受到自己的欲望,却无法分析自己和他人。没有思考过的生活,不是生活。这是谁说的?鲁本斯的第五个阶段看到人的性爱的本性把人类连在一起,如同约翰•邓所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完全是自己;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小片,整体的一部分。鲁本斯对性爱的思考,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和听过的。我为他的独特的思考角度而震惊。而这样的男人,是我永远的爱。

此刻,我附近的小教堂的钟声再次响起。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受钟声。钟声穿过我的身体,好像穿过空间,走入时间。“不要问钟声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12/7/2010










12/02/2010

鲁本斯的人生

鲁本斯一生有过很多女人,在这点上他跟托马斯很相像,也跟安得烈斯很相像,不同的是他出生在瑞士,托马斯在捷克,而安德烈斯在布达佩斯。他们三个,都出生在中欧,也都有中欧人的气质。一次我跟鲁本斯在一个中国餐馆里吃饭,那个中国老板娘问我,你的朋友是东欧人吧?我摇头。笑,是中欧人。老板娘不信,说,我猜他是波兰人。我不解地问:难道波兰人跟瑞士人长得那么不同吗?


鲁本斯不仅是艺术家,也是艺术鉴赏家。伟大的艺术家,当然都是伟大的艺术鉴赏家。因为要到世界各地举办艺术展览,鲁本斯有机会在世界各地旅行。我几年前在中国遇到他,正是夏天,他在建国门大街外的红房子画廊开画展,那天我也陪一个朋友去看画。我们在那里聊了起来。谁也没有想到这样的相遇会有不期的结果。记得那天我还遇到从荷兰来的同性恋画商,该画廊的主持人。鲁本斯后来告诉我,荷兰的画商与一个著名的中国男艺术家住在一起。

鲁本斯的艺术家气质,让他有一种浪漫不羁的光环,吸引每个感受到这种光环的女人。他银发苍苍,但头发仍然浓密如织。我见面后问他是唐璜,还是卡萨诺瓦。他微笑着,露出整齐的白牙:“两者都不是,因为我爱每一个女人,我没有唐璜的傲慢,也没有卡萨诺瓦的记忆”。这句话的智慧和机智,让我印象很深。

他对常人所说的跟一个女人生活一辈子表示完全的不理解,认为那是自杀。我不同意。就是昆德拉本人也结了婚啊。昆德拉四十一岁结婚,已经结了四十年的婚了,也没听到有任何桃色新闻,我看他非常幸福啊。(我当然不知道他们的婚姻内幕,但是我知道昆德拉拒绝任何记者采访,拒绝任何人探视他的私生活,自己的生活与小说无关,无论他怎样写人生与性。当然,很多读者都把托马斯看成是昆德拉。)鲁本斯不以为然。他说:我们谁都不知道昆德拉怎么生活的,我们只知道托马斯,鲁本斯怎么生活的。我们也不知道斯蒂芬•维经兹怎样生活的,我们只知道他的太太离开了第一个丈夫,跟他结了婚。(鲁本斯是昆德拉的小说《不朽》中的一个人物。安德烈斯是斯蒂芬•维经兹小说中的人物。)

让我奇怪的是鲁本斯会结婚。他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高中毕业的时候,他没被巴黎艺术学院录取,虽然他的绘画的技巧和成就让他的同学朋友都高度称赞。他的艺术天才没有专家承认,于是他在女人中消磨时间。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之外,他在女人中非常成功。而他的被巴黎艺术学院录取的同学,大学期间就跟一个其貌不扬的女人结了婚。鲁本斯把自己跟那个科班训练的画家比,他得出一个结论:画画儿好又怎么样呢?征服女人才是真正的艺术!才是人生的价值。如果不能在绘画中成为与荷兰的大画家鲁本斯相媲美的大画家,那么他就在另一方面,也就是在“生活本身”中找到平衡,找到意义。

为什么女人是“生活本身”?鲁本斯来不及问自己的时候,已经结婚了。他怀着征服世界的女人的雄心跟一个美得让所有男人都回头的女人结了婚。他得意洋洋。为什么结婚?他自己也不能清楚地回答。他本来是要“征服生活本身”,也就是去征很多女人的,或者说要去征服生活的森林的,可是现在,他却在一棵树前停下来,要跟一个女人建立一对一的性关系。这种根本的矛盾,二十四岁的他,还没来得及细想。而让他突然惊醒的是,是婚礼的前一周。他去了一个小城,向他的一个情人告别。这个情人跟他一样是瑞士人,虽然住在法国。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有四年了。他们之间有无需言说的理解。可是当他嗫嚅着告诉她,他就要结婚了的时候,他的情人把门关上了,不让他再进门。他突然意识到:这就是婚姻的意义:他将被迫只与一个女人做爱。任何其他的做爱,都或多或少地非法。这对鲁本斯来说,无异于宣布人生的死刑:他本来要征服全世界一切可以征服的女人的。女人才是他的成功。绘画和艺术不是他的成功的标准。可是因为婚姻,他将被迫放弃这个雄心。这可能吗?

这注定了他的婚姻的命运。鲁本斯的婚姻和动机,让我忍不住想,不太成功的艺术家也许大都是情场得意的人,而成功的艺术家,因为要全力以赴工作,是不是没有很多精力与女人周旋?也许安分守己的人更多一些?鲁本斯不同意我的结论。他说,看看古往今来的伟大艺术家,大多都是伟大的情人。对女人的爱,是这些艺术家对美的追求的一部分。当一个男人觉得女人不吸引他了的时候,他其实就死了,生活就完结了。我摇头,我不同意。

我问:“生活是什么?”他抬头看我,细眯着眼睛:“我七十岁之前,以为生活就是女人。”“七十岁后呢?”他答:“一片模糊的记忆。”“那些女人呢?那些你曾经拥有的女人呢?”“那些女人”?他眼睛注视着前方,好像人在退回过去一样。他在努力回忆那些女人。当他像浮出水面,最终回到现实中来的时候,他眼睛清澈,但却表达出一片迷茫:“我竟然不记得她们了。无数的女人最终都成为一片模糊,而我记住的,仅仅是七张照片一样的时刻。记忆不能转化成电影,而只是照片。大部分的女人我都没有概念和记忆力,即使那最激动人心的女人,最终也只是成为一张不那么清晰的照片。”

对生活的记忆,最终只是一张张不连贯的照片。难道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不都是如此吗?闭上眼睛,想想你的生活吧!你记住了什么?

11/30/2010

假女人,真cliché:电影《性与这个城市 2》

美国电视连续剧《性与这个城市》(中文翻译成《欲望都市》),从1998年播到2004年,描述了四个三十六岁到四十二岁的女性六年的情感生活,她们都住在纽约这个城市里。她们的爱与失落,个人关系与人生事业,都与纽约这个城市有关。这个电视剧在很多方面,描绘了当代女性的生活,特别是大龄单身女性的生活,深受城市女性喜欢。我也是喜欢者之一。也是因为此,2008年,在电视剧结束了四年之后,电影续集《性与这个城市1》上映,在美国和世界,这个电影都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我看了这个电影,觉得也还不错,虽然不认可电影的结婚就是女性的出路这种概念,当然我也不反对结婚,还觉得结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也许是商业的成功是导演和剧本写作者忘了观众为什么喜欢这个电视连续剧。他接着就胡编乱造起来。今年五月,电影《性与这个城市 2》在世界上映。我那时正要回中国,没来得及看第一轮。等回到美国,我也把这个电影忘了。上个星期,这个电影的DVD出版,我看到新闻,立刻去租DVD,兴致勃勃地回家看。

电影看到不到一半,我就气得从沙发上跳起来,几乎要高喊抗议口号了。“这个电影太难看了。这种破烂,简直是对所有女性的侮辱”!我大声地叫着,好像面前有一群人。我在做演讲似的。家里人看我激动的样子,也随声附和:这个电影是很恶劣。我大声地说:谢谢你们,跟我一样感觉!

四个年过四十的女人,面对的不是生活中的真问题,而是假问题,演出了一场让人恶心的电影。电影让她们四个人离开纽约,来到沙特阿拉伯的杜拜,假模假样地风骚,假模假样地与丈夫闹矛盾,假模假样地做爱,假模假样地和好。一切都假模假样。这个电影的虚假,是对真实地生活的每一个女性的侮辱。

四个女人的面对的问题是:作家Carrie 结了婚后,不做家务,甚至大概连咖啡都不做,不让丈夫看电视,要是看电视,也只看黑白片等等,这样不讲理的女人,连基本人情都不通。在杜拜她遇到了自己过去的定过婚的男朋友,离别的时候亲吻了他。这个亲吻也许不对,但不至于让她痛苦到彻夜不安,要给丈夫打电话赔罪的地步。生活是复杂的,人生绝不是一结婚就对其他人毫无感觉了,人生的美妙就在于生活的多层和矛盾。

家庭主妇Charlotte有了两个孩子,一个在中国收养的,一个自己生的,她连这两个孩子都看不了,请来爱尔兰的保姆。她的问题是爱尔兰的保姆不带乳罩,她担心这个保姆太有吸引力了。一个母亲,连两个孩子都管不了,这样低能,让人厌恶。结果,爱尔兰保姆并没有把她的丈夫吸引走。我觉得不合人情。律师Miranda的问题似乎真实一点。作为律师,她的上级不太信任她,她太忙,顾不上参与孩子的教育。不过,就是她的问题也是伪问题。而风骚的正在经历更年期的Samantha,她唯一的问题是看见很多裸体男人自己的没有性欲望了。这叫什么问题?这些人的问题,都是假问题。电影的假,好像给我们吃假蛋糕,吃起来是一团塑料,真是低估观众的智力。

四个年过四十的女人,在男性编剧导演的操纵下,完全没有面对女性中年,家庭相对稳定之后的真问题,比如,人到中年,怎样成熟地生活,处理负担日重的家庭与正在发展的事业的矛盾?面对身体和精神的改变,人生的困惑和迷茫,女性该怎样找到和坚持自己?电影里是各个假装年轻,在荧屏上虚假地痛苦。她们的痛苦,是男性想象的中年女性的痛苦,完全与真正的中年女性没有关系。我强烈抗议这个电影再有续集。如果有,我也不会再看了。

这个电影,充满了cliché。电影对阿拉伯社会的描述是cliché,对阿拉伯女性的描绘是cliché,对中年女性生活的想象是cliché。这个电影就是就是cliché 大杂烩。如此好看的电视剧,怎么被糟蹋成这个样子?想来想去,我猜根本的原因是电视连续剧的剧本是根据纽约女作家Candace Bushnell 的同名书改编的。这本书又是根据她和她的朋友们的经历写的,至少电视剧还有很多真实的成分。电影完全是男性导演自己瞎攥的,他对女性的理解完全是男性眼光的cliché,他写他编他导,结果让我们都倒了胃口。

11/29/2010